關于選派2017級學生赴寧夏大學訪學的通知
發(fā)布者: 發(fā)布時間:2018-05-11 閱讀數(shù):92
根據(jù)《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訪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和學院與寧夏大學合作培養(yǎng)學生的框架協(xié)議,按照選派流程,現(xiàn)將選派2017級學生赴寧夏大學訪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寧夏大學新華學院選派2017級專業(yè)及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
二、選派條件
(一)一年級兩學期課程成績?nèi)考案瘛?/span>
(二)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記錄。
(三)申請學生的一年級第一學期課程成績排名必須位列專業(yè)前15%(取整),并參照兩學期的綜合表現(xiàn)進行選派。
(四)選派學生按專業(yè)人數(shù)的3%(取整,不符合選派條件的不遞補)確定擬選派名單,以本專業(yè)申請人的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五)具體選派條件見附件1《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訪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三、選派程序和時間
(一)2018年5月11—17日填報“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訪學審批表”(附件3)交所在系教學科研辦公室,5月18日各教學單位將匯總表等材料交到教務處。
(二)各教學單位根據(jù)學生申請、課程成績排名和綜合表現(xiàn)進行初審,確定擬選派名單報教務處審核。各教學單位需報送以下材料:
1.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訪學審批表
2.申請人成績單(加蓋系公章)
3.2017級學生申請赴寧夏大學訪學資格初審匯總表(附件4)
(三)教務處審核后提交院務會審定。
(四)公示擬選派名單。
四、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人:2043182 徐老師
附件:1.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訪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doc
2.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17級選派專業(yè)及名額分配表).xlsx
寧夏大學新華學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