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4年學院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的通知
發(fā)布者: 發(fā)布時間:2014-12-25 閱讀數(shù):57
學院綜治委決定從2014年12月25日開始對我院今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一、檢查驗收的內容
以年初簽訂的《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承包責任書》為內容,結合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和部門(系)自身實際,按照《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包責任制評估表》進行測評驗收。
二、檢查驗收時間安排
檢查驗收工作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部門(系)自查(12月25日至12月31日)。
按照年初簽訂責任書的內容要求,結合本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逐條進行自查,認真填寫《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各系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包責任制評估表》。
各部門(系)的自查小結、自評分數(shù)由檢查組當天檢查時收??;
自查小結的主要內容:
(一)本部門(系)主要領導作為綜治工作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安排以及各項制度、措施的完善和落實情況。
(二)本部門(系)發(fā)生案件或問題后,在了解案件情況的階段和處理問題中,是否做到不推諉、不扯皮,積極主動配合學院職能部門完成工作。
(三)本部門(系)發(fā)生案件或問題,以及處理情況。
(四)本部門(系)綜治工作中的創(chuàng)新方法和取得的成績及經驗。
(五)本部門(系)有無見義勇為等突出的個人先進事跡。
(六)本部門(系)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思路和措施。
第二階段:學院綜治委檢查驗收( 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
由學院綜治委組成檢查驗收組到各部門(系)進行檢查驗收,根據(jù)檢查驗收情況,結合保衛(wèi)處反饋各部門(系)的案件、事故及違紀情況等,按照《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承包責任書》的相關內容進行測評。
三、檢查驗收組織工作
檢查驗收工作在學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檢查驗收工作組成員為綜合治理委員會組成人員。
檢查驗收的方法
1.查看各種資料和書面材料。
2.按照評估標準進行打分測評。
3.實地檢查驗收后,根據(jù)《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14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包責任制評估表》規(guī)定的評估標準,擬評達標先進單位、達標單位和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名單,報院綜治委會議審定。
四、要求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檢查驗收工作既是促進我院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的有效手段,也是客觀評價學院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成果的具體措施,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為下一步的綜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因此,各部門(系)要高度重視檢查驗收工作,切實加強工作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在自查基礎上,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推動我院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進一步落實。
附件2:寧夏大學新華學院黨群、行政、教輔單位2014年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包責任制評估表。
附件3: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教學單位2014年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包責任制評估表。
附件4: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14年內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寧夏大學新華學院綜合治理委員會
2014年12月25日